臺東警察分局東興派出所長高璋賢於100年12月04日8時30分,於轄區巡查時發現涉有多項竊盜前科的男子蕭OO(61次),在轄區某家資源回收場內徘徊,高所長察覺有異,蕭OO可能係銷售贓物,高所長立即通知所內同仁警員陳中漢、林源暢等人到場協助查察,並將準備騎乘機車離開之蕭嫌攔下詢問,並比對回收場員工提供的證詞;蕭嫌見被警方當場查獲,又無法狡辯只好坦承犯行,蕭嫌稱他是在本(12)月4日6時許,在臺東市某鐵工廠內,趁清晨無人時竊取I型鋼(重61.5公斤)一支,得手後便載往資源回收場準備銷贓謀利,供已花用;惟見員警到達尚未取款,蕭嫌又怕行跡敗漏,便想佯裝無意準備離去,但仍遭警方識破犯行,只能說”賊星該敗”!全案警方將蕭嫌依竊盜罪嫌函送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臺東警察分局長鄭平芳有感於轄區發生竊盜案,對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甚鉅,在此也特別呼籲民眾,如發現週遭可疑人、事、物,請立即撥打110報案,始能讓竊嫌無所盾形,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