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主席林政則,於本(6)月25日下午,代表行政院及臺灣省政府,在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朱永照副處長、黃瑞瑜社工督導、社會救助科陳淑君社工員,和省府民社衛環組顏淑每組長、林秀貴科員、教文及資料組白存成技士等同仁的陪同下,前往臺東市慰問因遭車禍死亡的吳姓兄妹家屬,表達關懷與哀悼之意,並請家屬節哀,佛祖照顧。
6月15日凌晨4時左右,涉嫌酒駕的林務局臺東林管處主任王專吉,當時在市區內高速行駛,導致撞死一對就讀大學的吳姓兄妹。事後他被降調為技正,17日被依酒駕違法明確予以停職,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。
21歲讀世新大學公共關係暨廣告學係三年級的吳彧嫻返回臺東老家,與23歲就讀臺南應用科技大學企管系三年級的哥哥吳昕穎,兩人為討論吳彧嫻是否休學,又怕奶奶知道會擔心,特別等奶奶入睡後,才在半夜到咖啡店討論,因下大雨,到淩晨4時才騎車回家,沒想到竟遇上酒駕索命。哥哥吳昕穎當場死亡,妹妹吳彧嫻重傷,而在16日下午,也宣告不治。兩人皆為大學生,因暑假返鄉,卻遇上意外。
省府表示,為持續降低酒駕違規(法)及肇事案件,政府已完成降低酒駕標準及加重罰則修法。自 6月13日 起開始實施,新修正法令規定,駕駛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.05%以上者,即屬公共危險罪;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,吐氣濃度達每公升達0.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.03%者,則違反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三十五條規定,處一萬五千元以上、九萬元以下罰鍰。修法後,民眾酒駕行為至少判處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,並從嚴處罰;若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,處罰刑度則提高為「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」。
林政則主席表示,酒駕是全民公害,遏制酒駕是全民的共識,對於酒駕肇事應該予以譴責,除用法令制止外,同時也希望透過持續性宣導,以及警方鐵面無私的強力執法,能夠逐步改變國人的駕駛習慣,真正落實酒後絕不開車的鐵律,讓悲劇別再發生。
林主席也呼籲全體汽、機車駕駛人重視法令,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,同時期盼民眾確實戒除勸酒習慣,落實「指定駕駛」、「搭乘計程車返家」等措施,也請業者應該提供飲酒顧客必要的交通服務(如代叫計程車等),養成「酒後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」的好習慣。珍惜自己的生命,更關懷他人的安全,共同維護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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